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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10|供稿部门:| 点击: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2021年11月9日决定:“从即日起,离连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并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我院从即日起,严格贯彻落实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精神,要求我院职工因公前往大连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经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已在大连出差的人员,未经院主要领导审批同意不得离开大连。鉴于国内疫情形势发展严峻,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和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建议我院职工尽量减少出行和聚集,做好个人防护。遇到防疫等部门工作人员检查时全力配合,并严格执行当地防疫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同时号召我院职工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个人健康监测管理档案。


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 

抗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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