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调整现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1|供稿部门:|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国家防疫“新十条”政策,榆林市中心城区已解除实战管理,将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结合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院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1.所有进入园区人员要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必须配合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2.若我院职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病情相关症状,须第一时间主动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居家隔离,同时进行抗原自测,待连续两天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园区办公。

3.日常办公要尽量保持安全距离(1.5-2m),必要时戴口罩。并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勤洗手、讲卫生。

4.食堂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间隔落座,提倡自带餐具或打包带走。

5.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6.外协单位人员前往我院园区开展工作,由对口部门负责严格落实我院相关防控要求。

7.我院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具体变化另行通知。

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