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我院积极响应中共榆林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平安单位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我院平安工作,积极投身平安榆林建设。近日,经市委平安榆林建设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我院“2023年度平安单位”称号。
“平安单位”既是对我院平安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今后,我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履行好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为进一步构建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榆林建设贡献力量。(文/图 韩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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