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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1|供稿部门:科研管理部| 点击:

各研究单元: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见:https://kjt.shaanxi.gov.cn/kjdt/tzgg/202506/t20250630_3537865.html,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申报。

特别提醒:

1.单位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9:00至2025年8月9日17:00。

2.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未来新兴产业领域、科技文化融合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对外合作领域)、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B)、青年项目(C)、面上项目、前沿探索项目、实验室重点项目、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安全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3.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4.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

5.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6.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7.50万以上(含50万)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管理部联系。

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崔生航cuishenghang@dnlyl.ac.cn  0912-619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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