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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能源陕西实验室2025年度中试和示范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6|供稿部门:能源陕西实验室|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科技强省建设,省政府批准建设能源陕西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实验室是榆林市政府管理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由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和西安交通大学牵头建设。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实验室以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为总牵引,围绕陕西能源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共享的创新平台为目标,聚焦榆林乃至全国能源产业中的重大需求开展相关科技创新工作,突破能源领域前沿科学瓶颈和核心关键技术,现组织申报实验室2025年度中试和示范类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方向

(一)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集成

(三)多能融合及耦合替代示范

(四)先进储能技术集成示范

(五)能源装备与系统开发

二、项目资助类别

1.中试类项目:聚焦能源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后,需要进行中试放大验证的关键技术,重点培育一批“市场急需,企业期盼”的关键或核心技术。该类项目应优先在榆林市或陕西省内完成中试试验,并形成技术工艺包;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其他考核内容。

中试类项目资助金额500-100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

2.示范类项目:聚焦陕西省能源产业中的重大需求,实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培育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和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整体跃升。该类项目应与企业签署技术合同,在榆林市或陕西省内启动工业化示范装置建设;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其他考核内容。

示范类项目资助金额1000-1500万元,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

非化工类项目,如电力领域,参照中试和示范类项目支持强度和验收标准,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

4.作为负责人只能承担1项在研实验室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1项。

5.作为参与者,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6.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7.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二)注意事项

1.中试类及示范类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理事单位出资参与和承接产业化落地的项目,知识产权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2.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依托已有装置或平台开展中试和示范类项目。留在实验室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归实验室所有并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经费,原则上不支持购置固定资产。

3.参考性企业技术需求清单见附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15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2025年度能源陕西实验室中试和示范类项目于10月22日开始线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s://register.ylice.cn/login)完成注册,并按照网页提示步骤下载钉钉客户端和项目填报操作手册,参照操作手册说明在钉钉工作台的科研管理系统模块逐项完成填报。

2.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如有涉密内容,请先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填报。

六、联系人

能源陕西实验室能源革命创新示范中心

联系人:高建雄

联系电话:18717692472

邮箱:gaojx@dnlyl.ac.cn

附件:参考性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中试和示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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