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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5|供稿部门:人事教育部| 点击:

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激励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健全、完善我院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组织2025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部门做好准备,迎接考核。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人员类别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院长助理和管理部门及支撑平台负责人 待定 待定
管理部门职工 12月22日08:00 C-301
支撑平台职工 12月22日14:00 C-301
各项目组职工 12月16至25日适时开展 自行组织

二、考核方式

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采用PPT方式进行述职报告,院长助理和管理部门及支撑平台负责人报告10分钟,评议5分钟,一般人员报告5分钟,评议3分钟。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部门定位及核心工作;预算执行情况;工作任务计划(若年中有调整,需要单列)完成情况列表;院长助理和管理部门及支撑平台负责人汇报工作分为三类: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均需量化描述;工作完成情况量化说明,未完成原因等。

四、考核委员会组成

1.院长助理和管理及支撑部门负责人考核委员会组成:院领导(主要负责人、副院长、院长助理)、各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职能部门及支撑平台工作人员;

2.管理部门考核委员会组成:主管院领导、其他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3.支撑平台考核委员会组成:主管院领导、其他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支撑平台工作人员。

五、《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相关要求

1.考核登记表将装入个人档案,请不要调整表格大小,个人总结部分如内容较多,可另纸接续,请用A4纸双面打印。

2.部门负责人请在部门评鉴意见栏按要求填写部门意见,被考核人请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字,待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将考核登记表提交至人事教育部。

联系人:李风

联系电话:0912-6197989

电子邮箱:lifeng2264@dnlyl.ac.cn

附件:

1. 《大连化物所职工年度考核表》

2. 《榆林创新院职工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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