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校招共用” 引才用才工作,根据《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实施办法 (试行)》(榆人才发〔2024〕1 号)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 2026 年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榆组通字〔2026〕7 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院2026 年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3 月 13 日截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人选资格
1.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与我院签署各类合作协议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2.引进人才毕业于全国“双一流” 高校和陕西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
3.研究方向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榆林市重点产业发展或关键领域创新需求;
4.已入选秦创原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依托在陕单位已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5.各类型人选具体资格条件参照《榆林市“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实施办法 (试行)》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包括:
(1)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推荐报告;
(2)《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其所有附件材料(附件包括劳动合同或意向协议、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重要成果材料、年度薪酬证明等复印件);
(3)《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汇总表》。
2. 电子版材料 1 份(与纸质材料内容须完全一致),以 “姓名 + 校招共用申报” 命名发送至lifeng2264@dnlyl.ac.cn。
(二)材料规范
1.《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需编制目录,采用A4 纸双面印制;
2.涉密材料须按要求作脱密处理后报送;
3.申报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严禁提供虚假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下载附件中的《申报书》和汇总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2.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人事教育部审核;
3.人事教育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按规定程序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确保政策知晓全覆盖;
2.申报人员需认真研读申报要求,按规定准备材料,确保材料规范、内容详实,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涉密或敏感工作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等传输;
4.人事教育部将加强申报指导服务,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人:李风
邮箱:lifeng2264@dnlyl.ac.cn
电话:0912-6197989
附件:1.《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实施办法 (试行)》
2. 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汇总表
3. 榆林市 “校招共用 5+X” 引才用才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