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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合格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供稿部门:综合管理部| 点击:

各职能部门、项目组: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管理工作,健全采购供应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采购服务保障水平,营造公开公平、择优合作的采购环境,现面向各部门征集各类优质供应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

货物类:科研仪器、耗材、试剂、办公用品等各类货物;

工程类:基建修缮、装修、水电工程等;

服务类:维修、信息技术、咨询认证、检测校准等各类服务。

、入库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齐全有效,经营范围匹配合作项目。

2.具备充足供货能力、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企业资信良好,无失信、重大行政处罚及不良履约记录。

4.自觉遵守采购相关规定,恪守廉洁从业准则,服从我院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申报说明

1.申报入口:钉钉工作台→OA审批→采购审批→合格供应商推荐申请

2.操作流程:填写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

3.截至时间:5月30日

4.资料审核:资料征集完成后,综合管理部联合相关部门对所推荐供应商进行基本信息调查审核,确保资料真实性及合规性。

5.入库确认:经综合评审后确定入库名单并在综合管理部网站公示。

供应商征集说明

1.本次征集供应商仅纳入备选资源库,不代表定点合作,后续采购业务将优先从库内择优选取。

2.供应商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后期入库资格,列入合作黑名单。

3.入库供应商需严格保证产品质量、服务时效,依法依规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直接清退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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